目的
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,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,特訂定[好Young助學金】實施辦法。
申請資格
本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以新竹縣國中(高中)在校家境清寒學生優先(外縣市可);本辦法所申請
1. 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2. 家庭突變故,生活陷於困難者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3. 家境清寒,致有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4.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補助名額及金額
新竹縣偏遠學校為主(他縣為輔)
每校補助金額15000(一學期)補助學生數及金額各校自訂